欢迎访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网!
Institute Dynamics
研究院动态
李雪梅教授学术讲座:文物中的“法理”

2018年12月9日下午,洪范学术论坛第87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沈家本堂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是“文物中的‘法理’”,主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长李雪梅教授,与谈人为中国政法大学张中秋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汪世荣教授、西北政法大学闫晓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赵晓耕教授。本次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李力教授主持,来自本校的春杨教授及众多法科学子参加了本次讲座。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833.jpg

李雪梅教授在进行讲座

首先,李雪梅教授认为,法制文物是古代法律制度的见证和记录,中国古代有过什么样的法律制度,就会留下什么样的法制文物。它们或是制度的化身,或是制度实施的载体。通过将相关文物加以串联,我们可以印证一些法制史上的事实,增进对历史上某一制度的了解。正由于法制文物的存世,古代法制文明的发展脉络与细节图景才得以清晰展现。

其次,李雪梅教授介绍了自己多年来在碑刻研究及文物搜集整理方面的经历及成果。她指出,“左图右史”是中国古人治学的基本方法之一,图文并茂较诸纯粹文字更具直观性。正因如此,她希望通过“左图右史”的方式来展现其所收集的中国法制文物,“让收藏在禁宫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这一点集中体现为她所主编的《法韵中华》2019年日历画册。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838.jpg

法律出版社《法韵中华》2019年日历画册

在《法韵中华》中,李雪梅教授将其所收集的中国法制文物照片分为12个门类,以分别对应于12个月:一月“权之威”、二月“衡之用”、三月“玺之政”、四月“印之信”、五月“符之验”、六月“位之尊”、七月“镂之金石”、八月“书于简帛”、九月“纸张普及”、十月“典籍传播”、十一月“经济命脉”、十二月“经典流传”。李雪梅教授认为,通过翻阅和欣赏这些法制文物照片,读者可以对中国传统法文化形成一个直观而全面的了解。

再次,李雪梅教授从先秦“铭金纪法”讲到明清碑禁体系,系统梳理了铭刻类法律文献的发展历程。她强调,尽管铭刻文献的载体经历了甲骨、青铜、简牍、碑志的嬗变,但“镂之金石”的法制传统确实是一以贯之的。作为最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制史料,金石铭刻类法律文献应当引起法史学人的重视。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843.jpg

赵晓耕教授发言

李雪梅教授发言结束之后,讲座进入了交流互动环节。赵晓耕教授认为,对于法律史教学和研究而言,史料文字过于抽象,法制文物的搜集与呈现既可以使我们获得关于过往制度的更为直观的认识,同时也有助于今人加深对相关问题的理解。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848.jpg

张中秋教授发言

张中秋教授认为,法律史研究应“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唯有如此,学问才能做得扎实。李雪梅教授对于法制文物的搜集整理工作为法律史研究提供了大量的实物性资料,于国家、学术和个人都大有裨益。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854.jpg

汪世荣教授发言

汪世荣教授回顾了碑刻研究对于自己文章写作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实践教学对于法律史研究极具创新性和开拓性,能够使教师有所收获、学生有所成长、学术有所发展。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900.jpg

闫晓君教授发言

闫晓君教授认为,“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材料”,法律史研究应从实物、文献出发,以探求法律背后的法理。碑刻是对正史等正式文献的补充,对于拓宽法律史的材料来源意义重大。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909.jpg

春杨教授发言

春杨教授对于李雪梅教授及诸位专家的到来表示了诚挚的感谢。她认为,田野调查方法是微观法律史研究的重要路径,通过对碑刻、契约等文物的收集整理,研究者可以切实感受到法律史的温度,从而达到对知识更为深刻的认识。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914.jpg

王光辉同学提问

本校法律史硕士研究生王光辉向李雪梅教授提问道,明孝陵中獬豸的独角明显变短,这是否与过长的独角难以雕刻且不利于保存有关?李雪梅教授回答道,这主要是与其特定功用有关:帝王陵墓中的獬豸属于瑞兽,独角太长会显得凶煞,而独角缩短并向后延伸则可以表示顺服。

微信图片_20181217170921.jpg

巩哲同学提问

本校法律史硕士研究生巩哲向李雪梅教授提问道,古人相信“金石永年”,故有大量的碑刻传世,这些碑刻的现状如何?李雪梅教授回答道,建国以来,不少的碑刻受到了人为的破坏,实属遗憾。对现有的碑刻进行调查、记录、传拓是碑刻保护的当务之急。

微信图片_20181217171127.jpg

李力教授总结发言

最后,李力教授总结指出,文物背后亦有法理,这一点需要引起重视。法律史研究不应仅仅局限于传统的文字史料,碑刻等法制文物也应进入研究者的视野之中,从而使得学术研究更具有创新意义。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微信图片_20181217171142.jpg

春杨教授汪世荣教授赵晓耕教授、张中秋教授、李雪梅教授闫晓君教授李力教授合影



(撰稿人王光辉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在此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