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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教授学术讲座:学术规范、学术诚信与学术写作

2018年12月6日下午,洪范学术论坛第86期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文化研究院沈家本堂成功举办。本次讲座的主题是学术规范、学术诚信与学术写作,主讲人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杨玉圣教授,与谈人为《社会科学论坛》杂志社的赵虹主编。本次讲座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继成教授主持,法律文化研究院院长陈景良教授、武乾副教授、陈会林副教授、蒋楠楠老师以及众多法科学子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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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圣教授进行讲座

讲座伊始,杨玉圣教授指出,法科学子除了要翻阅《法学研究》《政法论坛》等专业法学期刊,还得广泛浏览一些学术品位较高的社科刊物。他认为下列社科刊物是值得推荐的:《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历史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经济学季刊》《中国学术》《清华大学学报》以及《南京大学学报》。他还建议,有一些讲解法学论文写作的经典书籍可以作为法科学子的枕边书,如梁慧星《法学学位论文写作方法》、何海波《法学论文写作》以及陈瑞华《论法学研究方法》。杨玉圣教授认为,将读书作为自己的生活方式,是我们应该共同追求的理想境界。

关于学术规范,杨玉圣教授认为有三点需要强调:第一、严禁抄袭剽窃;第二、防范伪注,规范学术引文、注释;第三、不要和任何人联名发表学位论文。

对于严禁抄袭剽窃,杨玉圣教授指出,这是各位学子不可触碰的红线。中国自古以来就强调道德文章,没有哪位古人以擅长抄袭而成名成家。针对近年来中国学术界的抄袭现象,杨玉圣教授认为,这是既违反道德又不明智的做法。首先,学术抄袭是对论文原作者智力劳动成果的盗窃;其次,抄袭剽窃是学术生涯上不可磨灭的污点,一个人一旦被打上学术抄袭的标签,便很难在学术圈生存。

关于防范伪注,即防范假的注释,杨玉圣教授认为,这要求我们规范学术引文与注释。在进行学术创作时,学者们都会大量借鉴引用前人和同时代人的成果,这是学术写作中的通例。然而,我们不能抄袭他人著作中的引文。在转引用某种文献的时候,一定要如实注明“转引自”。例如在引用一些中文翻译的外国学术著作时,我们必须考虑到翻译家在翻译相关内容及引用的时候有可能会出现一些翻译上的错误。因此,我们在转引用其引文的时候标明“转引自”,既可以转嫁学术风险,同时也体现了对原作者劳动成果的尊重。

关于不和任何人联名发表学位论文,杨玉圣教授认为,这既是为了遵守法律,也是为了保护自己。根据国务院学术委员会的相关规定,获取学位最主要的凭据就是独立完成的论文,署名者即是作者。因此,与他人联合署名发表的合作作品不可以作为申请学位的论文,包括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和博士学位论文。对于这一点,广大法学学子必须重视。

最后,杨玉圣教授引用了康德的一句名言作为结语:“有两种东西,我对它们的思考越是深沉和持久,它们在我心灵中唤起的惊奇和敬畏就会日新月异,不断增长,这就是我头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定律。”他认为,在学术写作当中,遵循学术规范、维护学术诚信,既有利于学术共同体的良性发展,也终将惠及我们每个学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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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成教授发言

杨玉圣教授发言结束后,讲座进入了互动环节。张继成教授指出,杨玉圣教授关于学术规范的看法非常具有指导意义,学者一定要爱惜自己的声誉,在学术上要做到诚信创新,唯有如此方能做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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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虹主编发言

《社会科学论坛》主编赵虹老师认为,唯有尊重学术规范、践行学术诚信,方能守住学术的良知。学术人要有底线意识,不能说假话、违心话。此外,立足于其多年学术编辑经验,他对广大学子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要学好中国文字和文学历史,夯实语言文字功底;二是多读哲学书籍,训练逻辑思维,加强学术方法论的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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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良教授进行总结

最后,陈景良教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第一,杨玉圣教授和赵虹主编所带来的这场讲座是别开生面的,两位老师的宝贵建议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第二,在学术研究中,遵循学术规范既是纪律要求,也是有效办法,有助于我们事半功倍地展开研究活动。第三,杨玉圣教授对于学术规范的讲解,体现了对我们中南大学子的殷切期望与关爱,各位学子应该心存感激。

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稿人何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2018级硕士研究生。在此谨致谢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