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敬刚,男,1974年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北大冶人,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2004),理论经济学博士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09),出版《普通法的中世纪渊源》、《外国法制史》(副主编)等著作多部,在《光明日报》(理论版)、《中国法学》(英文版)等权威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普通法中世纪渊源》一书荣获武汉市第十三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优秀提名奖,独撰论文《福蒂斯丘宪政思想研究》荣获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2008年度优秀论文一等奖,主持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课题名称:《布拉克顿》研究)、2014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名称:中世纪英国宪政思想研究)、2011年度湖北省教育科学“十二五”规划项目(课题名称:政法院校本科生导师制与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的实证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课题名称1:早期普通法法律文献翻译、整理与研究;课题名称2:中古英国普通法重要制度与学说研究)等多项科研项目,主要研究领域:法律史、比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