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的司法方法与欧洲大陆国家相比有鲜明的特色,这在司法活动中的事实认定、法律选择和法律推理三个环节中有比较典型的体现.近年随着司法方法论研究在中国的兴起,英国的司法方法也成为法学研究的一项重要内容.我国近年实行的案例指导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借鉴了英国的类比推理方法.但对于英国为什么会形成不同于欧洲大陆国家的司法方法,这是比较法学研究中相对薄弱的一个问题.本文立足比较的视野,试从法律史角度对此予以探讨.
《清华法治论衡》 2021年第1期184-194,共11页